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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聯絡人:社團法人中華永續發展科技協會
  • 資料來源:雲林縣消防局

輻射除了一般生活上的各類應用之外,在我們的生活環境中,也存在著天然背景輻射,包括:

(一)來自外太空的宇宙射線。

(二)來自地表的土壤和岩石所含之天然放性射核種鈾、釷、鉀等核種所產生的地表輻射。

(三)因鈾系及釷系元素在衰變過程中產生的天然放射性氣體-氡氣。

(四)人體體內因自然存在或呼吸飲食攝入人體的放射性核種輻射。

依據下圖可知台灣地區每人每年接受的天然背景輻射劑量約為1.62毫西弗。

 

游離輻射劑量比較圖

  依據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本縣許可類(第1.2類)放射性物質設置地點為6~10處,可能面臨之輻射災害類型為放射性物質及放射性物料管理及運送意外事件。

  本縣目前使用放射性物質之機關(構)約有31餘家,應用範圍包括醫、農、工、研等,放射性物質之活度,則有大至輻射照射廠之1015~1016貝克、醫用放射治療同位素之1013~1014貝克、工業用射源之1011~1013貝克、小至研究室內使用109~1010貝克之射源。對於各類放射性物質之使用,事前需經審查輻射作業場所安全及輻射防護計畫合格,始得安裝。安裝完竣後並應經檢查合格發照後,方得使用。

  1. 放射性物質意外事件:放射性物質於運作或運送過程中發生意外、遺失、遭竊或受派壞者。
  2. 放射性物料管理及運送意外事件:放射性物料於管理或運送過程中發生意外、遺失、遭竊或受派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