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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南防火宣導隊-112年10月定期訓練

斗南防火宣導隊-112年10月定期訓練

本月份搭配時事,加強關於爆竹煙火相關法規及宣導要領

許多不知道不能任意販賣給未滿12歲兒童;

且若兒童欲施放,也必須由大人陪伴,

否則對家長處以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確保兒童安全。

並購買爆竹煙火方式也需要有辨別購買者為前提的方式(如:網路不行,...等)

轄內地方自治法規定超過22時就禁止施放爆竹煙火,

以及下地點絕對不能施放爆竹煙火:

石油煉製工廠。加油站、加氣站、漁船加油站。儲油設備之油槽區。彈藥庫、火藥庫。可燃性氣體儲槽。

公共危險物品與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及處理場所。爆竹煙火製造、儲存及販賣場所。

等等相關爆竹煙火施放法規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