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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10月08日斗六義消協勤雲林縣斗六市南環路00號火警

現場為一層樓鐵皮鋼架建築物,斗六車組到達時後方竄出濃煙並燒出火舌,外側有雜物燃燒,小隊長朱00搭乘斗六11車抵達現場,並擔任指揮官指揮搶救任務。隊員魏00擔任斗六11車司機,停放於南環路協助佈署水線,隊員許明義著裝佈署水線進入後側擔任瞄子手進行滅火攻擊及殘火處理;隊員陳00擔任副瞄子手,協助瞄子手延伸水線、滅火攻擊及殘火處理;隊員陳00擔任61車司機,到達現場後佈署水線中繼供水給予斗六11車;小隊長葉00搭乘斗六61車到場,並擔任現場水源官,尋找消防栓,並管制水源;隊員葉00擔任62車司機,到達現場佔水源後佈署水線中繼供水給予斗六62車;隊員陳00、曾00執行救護勤務,於醫院端接獲案件,離院後返隊穿著消防裝備,駕駛斗六91車到達現場,協助使用熱顯像儀進行殘火處理。斗六義消中隊助理幹事劉00、斗六義消分隊副分隊長張00、隊員陳00於現場協助器材架設、周邊防護、殘火處理及裝備收拾。燃燒面積約10平方公尺,無損失。現場主要為建築物後方雜物起火,由於相當貼近主要建築物,加上天氣乾燥火勢延燒迅速已延燒至建築本體,為避免建築物火勢擴大,斗六車組到達現場,指揮官當機立斷及同仁各司其職,車輛部署快速,人力支援調派迅速。迅速周界防護、侷限火勢,所幸災情並沒有擴大。警消同仁及協勤義消各司其職配合指揮官調度處置得宜,執行救災有條不紊、態度積極,迅速侷限並控制火勢,未讓災情擴大,然無大礙,最終順利圓滿達成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