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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南分隊辦理爆竹煙火宣導

  • 發布單位:救災救護指揮中心

近日媽祖誕辰及各大宮廟繞境盛事,全台各地仍時常發生因施放爆竹煙火而造成公共危險事件,斗南分隊表示宮廟繞境期間將持續取締非法燃放爆竹、煙火。
近期斗南分隊將不定時前往轄內各大宮廟,宣導爆竹煙火減量及安全使用或改用爆竹音效,以減少火災發生。屆時也將派員在隊伍繞境時巡視看是否有人違規。依據雲林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規定,每日上午六時前及下午二十二時後,禁止施放會產生笛音或爆炸音的爆竹煙火及專業爆竹煙火,如板車煙火、盆花煙火、瀑布煙火等若未經許可也不能施放;若過程有施放專業爆竹煙火之需要,其負責人應於施放五日前檢具施放目的、時間、地點、數量、種類、來源及安全防護措施等文件資料,向消防局申請許可。
白天施放鞭炮也應依產品使用說明進行安全施放,禁止堆疊或串接方式燃放及勿使用吊車等機具高空懸掛燃放鞭炮,建議改用電子音效播放代替一般爆竹煙火的施放,避免空氣汙染。
如有違反相關情事之一者,將面臨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斗南分隊呼籲民眾注意自身及民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