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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消防局第二大隊褒忠分隊執行潮厝公墓雜草火警搶救案

  • 發布單位:消防局

本局救災指揮中心接獲報案,本縣褒忠往土庫方向潮厝公墓發生雜草火警,火勢猛烈延燒迅速,立即出動水箱車前往搶救,於行經途中已可見大量濃煙,立即請求加派人車支援。

到場發現燃燒雜草面積約500平方公尺,帶隊官立即指示同仁部署水線進行周界防護阻絕延燒,並立即請指揮中心通知轄區員警到場實施交通管制及安全維護,本案在警、義消人員積極搶救下,順利將火勢撲滅,未造成損失。

褒忠分隊提醒山林田野引火燃燒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以開墾、整地、驅除病蟲害等為限,引火人應於整地燃燒五天前向消防機關申請許可後,始得為之。如未依規定申請許可逕自引火燃燒,依空污法之規定,露天燃燒屬於違法行為,違反者最重可處十萬元以下罰鍰,若燃燒排放的濃煙妨礙行車視線,導致車禍傷亡時,則須負刑事責任,若民眾發現有違法燃燒行為,亦可撥打環保局免費公害陳情專線0800-556-003,環保局將立即派員加強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