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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消防局第一大隊斗南分隊執行串轄區接場所新修正法令行政指導

  • 發布單位:消防局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業於108年6月11日修正發布,為強化轄區內串接場所及安全管理及設備安全,本局斗南分隊前往相關場所進行行政指導及宣導新修正法令重點。 

由於本次修法重點針對可燃性高壓氣體處理場所及容器串接使用場所相關安全設施、設備及管理規定修法幅度較大,也涉及到業者權益,檢查所見尚未改善缺失彙整如下:

一、技術士安裝及固定時未張貼施工標籤。

二、燃氣橡膠管或燃氣導管及防止脫落裝置銜接處未設置防止脫落裝置。

三、每月未自行檢查第1至7目規定事項。

四、標示板未標示緊急聯絡人姓名及電話

斗南分隊同仁並將缺失、新修正法規及施作方式一併指導場所現場負責人員或管理權人,期待共同維護公共安及使用液化石油氣之安全。

時序漸漸入冬,提醒及呼籲各民眾使用燃氣熱水器應注意通風及使用方式,也再次宣導液化石油氣簽訂定型化契約來保障自己消費權益。勿購買來路不明之爆竹煙火,施放應遵守相關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