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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消防局第一大隊公園分隊執行斗六市鎮東路OO巷雲梯車救助救護案

  • 發布單位:救災救護指揮中心

本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接獲民眾報案,本縣轄斗六市鎮東路OO巷有一建築工地發生工人癲癇發作,請求救援一案。

本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立即派遣六合小隊專責救護隊人車火速馳往現場救援,並持續聯絡報案者掌握現場案件相關資訊及受困人員狀況。

救護人員抵達現場後,經查案件為一住宅建築工地,樓層約4層樓,有一患者於頂樓施工時癲癇發作、肢體無力但意識清楚。因該工程興建中,僅有外部鷹架可至頂樓,無其他樓梯或通道可供搬運患者下樓之動線。因此,救護人員立即回報現場狀況與施以救護處置後,同步請求加派雲梯車支援本案救助救護勤務。

本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隨即派遣公園消防分隊人車共計雲梯消防車、水箱消防車、救助器材車、救護車各1輛及消防人員7名即刻前往支援。

公園消防分隊車組到達現場後,現場指揮官先行環顧該工程內(外)部環境與評估救災動線,以及瞭解現場狀況與掌握患者生命徵象後,立即指揮雲梯消防車執行部署、昇梯救援作業。考量現場位處巷弄內,雲梯梯臂操作空間受限,同步指示同仁引導車輛停放與操作,以及責請安全官負責排除感電與路樹影響雲梯操作等危害因子。

雲梯救援過程中,因周邊路樹影響梯臂旋轉空間,消防人員操作軍刀鋸切除路樹枝幹,以利順利雲梯昇梯至建物頂樓,使得傷者得以順利脫困,再由救護人員後送成大醫院斗六分院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