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110年04月14日5時許
地點:斗南鎮埤麻里OO號
概述:
出動車輛、人員:
(一)車輛:斗南11、斗南12、斗南15、斗南61、斗南91、公園11、公園41、
公園71、公園91、大埤11、虎尾61、土庫61。
(二)人員:斗南9員、公園8員、大埤2員、虎尾3員、土庫2員、斗南義消11名。
人員傷亡狀況:
(一) 受傷:無
(二) 死亡:無
檢討分析、策進作為及建議
一、優點:
1.現場有延燒之虞,第一時間執行周界防護。
2.台電外線持續短路,待斷電後再入室滅火。
3.使用熱顯像儀,並進行確認性搜索。
4.火勢熄滅後,確實進行殘火處理。
策進作為:
1.安排體技能訓練,針對住宅火警情境演練,悉各項救災技能。
2.針對火警鄰近住戶實施防火宣導及推廣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安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