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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17新聞稿-雲林縣消防局112年開放消防隊一日活動

  • 發布單位:救災救護指揮中心

年節團聚時刻即將到來,民眾更應注重住家的防火安全,以避免火災造成人命的傷亡、財產的損失,為提升民眾防火防災知識,本局於112年1月18日(消防節前一日)在各鄉鎮市消防隊辦理「開放消防隊一日」活動,歡迎民眾到各消防分隊參加了解防火、防災及救護等相關知識。
依據本縣消防局111年火災分析,本縣以獨立住宅發生火災之機率為最高,高達63件,佔61.76%(111年火災案件為102件)。其中住宅火災案件以「電氣因素」造成火災為最大宗,為40件,佔59.7%。在住宅火災中一半以上為電氣因素所造成,民眾於使用電器時應謹守用電安全,「5不1沒有」原則,5不-「用電不超過負載」、「電線不綑綁折損」、「插頭不潮濕污損」、「電源插座不長插」、「電器旁不放物品」,1沒有-「沒安全標章的電器不用」,亦提醒民眾定期檢查臥室及客廳使用電氣之安全及住家若超過20年以上室內配線應委請合格電器承裝業者檢視,必要時重新汰換。
因「遺留火種」為起火原因為13件,佔19.4%,為本縣111年度住宅火災起火原因第二名,民眾若有抽菸習慣應避免於臥室抽菸及注意「人離火熄」之觀念;因「爐火烹調」起火原因為2件,佔2.99%,預防「爐火烹煮不慎」而造成火災,應落實「人離火熄」之觀念、定期清理排油煙機及排油煙管路積附的油垢、、選用具有熄火安全裝置及溫度感知功能爐具,最重要的是廚房應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於火災初期時能及早偵知,避免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民眾除了養成良好的用火、用電觀念之外,住家如能夠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火災初期透過及早偵知達到初期避難、初期滅火,以降低縣民因火災發生導致生命財產損失,本縣補助設籍於本縣縣民全面補助1戶1只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尚未領取裝設者可至居住地消防分隊申請,另外由本局補助安裝住警器並符合下列任一條件之住戶(功能異常或故障者、於107年12月底前完成補助安裝者、住警器電池為長方型9V電池型者),可至戶籍地址所轄消防分隊辦理「汰舊換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