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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01新聞稿-雲林縣消防局111年度1-9月住宅火災案件統計分析

  • 發布單位:救災救護指揮中心


雲林縣1至9月最常發生住宅火災的火災原因是電氣因素,本縣消防局統計111年度1月至9月住宅火災案件,火災發生原因前3名依序為電氣因素、其他(含縱火、操作不當、瓦斯漏氣、燃燒雜草、燃放爆竹煙火、使用蠟燭)、菸蒂。
依據消防局針對住宅火災統計資料,以發生火災時段及發生火災原因就以下分析:
一、因電氣因素(電器或電線)造成火災原因共計31件:
    因電氣因素造成住宅火災有31件,佔55%,火災發生時間為0-3時3件、3-6時5件、6-9時4件、9-12時4件、12-15時1件、15-18時7件、18-21時1件、21-24時6件,統計後有45%火災發生於21時-06時,此時段為民眾睡眠時段,警覺性較低,因此建議民眾可在家中各居室、走廊及樓梯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以防止火災發生時因警覺性降低而造成延遲發現火災,使得火勢擴大而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失。
在住宅火災中一半以上為電氣因素所造成,可見仍須提升民眾對於電氣使用的習慣及安全。民眾於使用電器時應謹守用電安全,「5不1沒有」原則,5不-「用電不超過負載」、「電線不綑綁折損」、「插頭不潮濕污損」、「電源插座不長插」、「電器旁不放物品」,1沒有-「沒安全標章的電器不用」,亦提醒民眾定期檢查臥室及客廳使用電氣之安全及住家若超過20年以上室內配線應委請合格電器承裝業者檢視,必要時重新汰換。
二、因菸蒂造成火災原因共計7件:
    因菸蒂造成住宅火災有7件,佔13%,火災發生時間為0-3時3件、3-6時1件、6-9時1件、9-12時1件、18-21時1件,統計後有57%火災發生於0時-06時,此時段為民眾休息時段,微小火源不易被發現,俟火勢變大被發現後,易造成造成人命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火災,建議民眾裝設住警器及早偵知火災及早應變。
另外應預防因「敬神祭祖」而造成火災,消防局建議民眾應謹慎思考家中神明廳易燃物(金紙或香)的擺放位置、神明桌建議使用玻璃墊板、神明燈選購本體上附有「商品安全標章」及燒金紙時「人離火熄」等觀念,以避免因敬神祭祖而造成祝融之災;預防「爐火烹煮不慎」而造成火災,應落實「人離火熄」之觀念、定期清理排油煙機及排油煙管路積附的油垢、油炸食物時避免油溫過高而起火、油鍋起火時須用鍋蓋蓋住油鍋滅火及關閉爐火,而非用水滅火、選用具有熄火安全裝置及溫度感知功能爐具,最重要的是廚房應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於火災初期時能及早偵知,避免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三、111年度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成功作動件數共計23件:

本縣從107年底至今年10月住宅火災案件有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且成功作動警示之案件共計65件,已成功挽回65個家庭避免遭受生命及財產上的威脅,今年(111年)至今更有23件成功作動警示之案例,可見裝設住警器之成效逐漸突顯出來。本縣消防局於111年3月起開放設籍於本縣尚未申領住警器之縣民皆可至居住地消防隊申請補助安裝(相關網址:https://ylfire.yunlin.gov.tw/cl.aspx?n=7561)。
近年因受疫情影響,人們待在家裡的時間日益增加,因此住家的防火安全亦日益重要,每當住家發生火災等狀況,除起火戶人命傷亡外,更造成財產的損失,家庭的重建之路更是令人痛心,因此為能夠有效避免火災造成人命的傷亡、財產的損失,除了養成良好的用火、用電觀念之外,住家如能夠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火災初期透過及早偵知達到初期避難、初期滅火,以降低縣民因火災發生導致生命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