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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4.20新聞稿-雲林縣109年1至3月住宅火災案件統計分析

  • 發布單位:救災救護指揮中心

居家安全人人有責,每個人一生中待在住家的時間是最多的,因此注重家中的防火安全是刻不容緩,了解過去住宅火災發生的原因及時段,鑒往知來,如此才能更提升居家防火安全。

根據雲林縣消防局統計109年度1月至3月建築物火災結果,總共發生23件建築物火災,其中11件為住宅火災,住宅發生火災的機率高達48%,可見住家防火意識仍需提升。

在住宅火災統計資料中,以「電氣因素」為主要火災發生原因,「敬神祭祖」為次要火災發生原因,分析如下:

一、因電氣因素(電器或電線)造成火災原因共計5件:

    因電氣因素造成住宅火災有5件,都以電氣因素-短路所造成,火災發生時間為0-3時3件、9-12時1件、12-15時1件,統計後發現主要發生火災的時段為0-3時,佔60%,此時段為民眾警覺性較低之時段,因此建議民眾可在家中各居室、走廊及樓梯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以防止火災發生時因警覺性降低而造成延遲發現火災,使得火勢擴大而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失。

在住宅火災中電氣因素所造成火災佔45.5%,可見須提升民眾對於電氣使用的習慣及安全。用電安全謹記「5不1沒有」原則,5不-「用電不超過負載」、「電線不綑綁折損」、「插頭不潮濕污損」、「電源插座不長插」、「電器旁不放物品」,1沒有-「沒安全標章的電器不用」,家家戶戶保平安。

二、因敬神祭祖造成火災原因共計3件:

    因敬神祭祖造成住宅火災有3件,佔27.3%,火災發生時間為9-12時1件、12-15時1件、18-21時1件,本縣敬神祭祖火災案件,均發生在民眾活動頻繁的時間,非深夜中,可見本縣縣民敬神祭祖時常有不在神明廳附近或燒金紙時人未在旁邊看顧,導致未及時發現火災,本縣縣民應謹慎思考家中神明廳易燃物(金紙或香)的擺放位置、神明桌使用玻璃墊板及燒金紙時「人離火熄」等觀念。

三、因爐火烹調造成火災原因共計1件:

    乾燒有1件,火災發生時間在18-21時,可見本縣縣民使用爐火烹調時常有不在爐具附近導致乾燒而不自知,因而釀成火災,應加強「人離火熄」的觀念。

每當住家發生火災等狀況,除起火戶人命傷亡外,更造成財產的損失,家庭的重建之路更是令人痛心,因此為能夠有效避免火災造成人命的傷亡、財產的損失,除了養成良好的用火、用電觀念之外,住家如能夠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火災初期透過及早偵知達到初期避難、初期滅火,以降低縣民因火災發生導致生命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