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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消防局第三大隊東勢分隊辦理東勢幼兒園防火、防災、抗震、救護宣導

  • 發布單位:消防局

為落實兒童防火、防災、抗震教育及提升救護常識宣導工作,本分隊於防火週活動,邀請東勢幼兒園到消防隊參觀,推動防火、防災、抗震教育及提升救護常識工作宣導,使各項應變知識能向下紮根,發揮最大功效,期宣導內容臚列如下:

一、『安裝住警器安全有保庇』,當人們處於睡眠狀態時,對外界的視覺、觸覺及嗅覺都不甚靈敏,很難察覺火災初期的煙、熱、燒焦味而及早發現危險。等到驚醒時,往往已經深陷火海,難以倖存;或甚至於睡夢中即已罹難而不自知。所以藉由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偵知火災發生並發出警報聲響的功能,輔助人們越早發現火災,進而越早通報119並採取滅火或逃生避難行動,就有越大的機會保護自身與家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電器使用安全』,宣導用電應牢記「5不1沒有」原則,也就是「用電不超過負載」、「電線部綑綁折損」、「插頭不潮溼污損」、「電源插座不長插」、「電器旁不放物品」、「沒有安全標章的電器不用」。 

三、『抗震保命三步驟』,推廣全國全民地震網路演練活動,提升民眾地震災害應變能力,並透過就地避難演練(趴下、掩護、穩住),加強全民地震防災應變能力。

四、『珍惜救護資源』,消防機關救護車負責執行緊急傷病患送達醫療機構前之緊急救護業務,以確保緊急傷病患的生命,當其出勤次數、送醫人數持續成長,非緊急傷病患者使用救護車時,將排擠真正緊急傷病患所需之資源,而危及生命。因此,為了全民的健康,正確使用救護車,是大家的責任也是義務。

透過本次宣導活動,期許能增進對住宅用火災警報器、電器安全及救護常識的認知,推廣連動式火災警報器之功用,提倡使用安全標章電器、防火、防災、抗震、救護知識,並讓孩童體驗消防員射水,以達災害發生的時候,才能保護自己,正確的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