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99年度救護案件約91萬8千餘件,108年度已達111萬餘件,10年內每年呈現正成長趨勢,且民眾對於到院前期待也越來越高,有鑑於此,內政部消防署為超前佈署,特與台灣警察專科學校協調,將身為未來消防員的38期消防科學生,於暑期期間移訓至南投消防訓練中心,期間須接受為期長達5周的中級救護技術員訓練(EMT-2)。
本次救護訓練由本局派員協助授課一個班期,共40名學員;本次訓練由4位(林內分隊、西螺分隊、土庫分隊、第三大隊部)高級救護技術員擔任駐班教官及助教,期間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須接受長達280小時之救護訓練。
此次訓練期能將學員的到院前緊急救護學理及技術提升之外,也能為國內緊急救護工作注入一股新血,全面提升到院前緊急救護品質,提高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患者的存活率,給予國人更專業的救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