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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消防局第三大隊東勢分隊執行東勢鄉新吉路救助救護案

  • 發布單位:消防局

本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接獲民眾報案東勢鄉新吉路000號精神急病強制送醫救護救助案,東勢分隊人員到達現場時,現場患者爬至頂樓不願配合送醫,經隊員張員、袁員及員警多次勸導仍不願意配合送醫。

東勢指揮官現場研判病患恐有跳樓之跡象,立即請本局指揮中心派遣四湖分隊支援氣墊,四湖分隊小隊長帶領梁員到場後,進行相關協助作業,指揮官並指揮救援人員將患者使用約束帶保護患者,並使用長背板固定,由一名同仁及義消協助,因現場位於三樓頂,無法以室內樓梯帶下患者,立即指揮現場人員使用雙節梯及繩索,運用高所救助救出至三樓露臺後,從室內樓梯將患者搬到一樓後,後送斗六台大醫院。